丰城村

民主生活会制度

1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,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,随时召开,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。

2、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精神和党员干部在思想、工作、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统一思想认识,解决矛盾问题。

3、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,要提前向与会党员干部通知,做好会前准备工作,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。

4、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,畅所欲言,要充分体现党内生活会的思想性的原则性。

5、因故缺席的人员,要提交书面发言,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,会后由支部主要负责人转告缺席人。

6、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的问题,要认真加以整改。

7、党员和干部之间,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,交流思想,相互谅解与支持,形成团结统一的共同体。